嘉兴是革命红船起航地、统筹城乡发展先行地,是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寄予厚望的地方,在推动共同富裕上有特殊的意义、坚实的基础和独特的优势。为营造全市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浓厚氛围,嘉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市社科联”)、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联合开展调研和案例征集活动,拟通过总结提炼和宣传展示嘉兴“逐步共富”“共建共富”“全民共富”“全面富裕”的经验做法、实践创新和路径探索,为推进嘉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展现“社科担当”“嘉院贡献”,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嘉兴经验”“嘉兴智慧”。现就“嘉里共富”第二批共同富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
二、研究对象
1. 各县(市、区)相关镇、村;嘉兴市或者县(市、区)相关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具体研究对象采取从建议名单选择和研究人员自己选择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2. 第二批案例研究相关研究对象建议名单如下:
- 镇 -
南湖区 |
凤桥镇、新丰镇、大桥镇 |
秀洲区 |
新塍镇、油车港镇、王店镇 |
嘉善县 |
天凝镇、西塘镇、大云镇 |
平湖市 |
广陈镇、新埭镇 |
海盐县 |
澉浦镇、沈荡镇 |
海宁市 |
盐官镇、周王庙镇、许村镇、袁花镇 |
桐乡市 |
洲泉镇、石门镇、乌镇镇 |
- 村-
南湖区 |
新丰镇民丰村、凤桥镇永红村、凤桥镇联丰村 |
秀洲区 |
油车港镇池湾村、王店镇建林村、新塍镇潘家浜村 |
嘉善县 |
天凝镇洪溪村、姚庄镇横港村 |
平湖市 |
新埭镇姚浜村、林埭镇徐家埭村、钟埭街道沈家弄村 |
海盐县 |
澉浦镇茶院村、沈荡镇白洋村 |
海宁市 |
盐官镇桃园村、马桥街道先锋村、许村镇永福村 |
桐乡市 |
崇福镇五丰村、高桥街道越丰村、屠甸镇汇丰村、濮院镇新联村 |
相关行业与领域示例:党建引领、经济改革、社会发展、精神富有、生态文明、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精神文明、文明实践、园区经济、产业聚集、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乡村振兴、要素流动、城乡融合、基层治理、法治保障、慈善事业、山海协作等。
三、研究内容
研究对象改革开放以来在“逐步共富”“共建共富”“全民共富”“全面富裕”等方面的实践创新、路径探索、启示建议和发展建议。
四、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分为案例研究人员和案例研究对象两类:
1. 案例研究人员。申报人须为浙江省内高校教师、博士生或具有研究基础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研究人员。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备前期研究基础或良好调研渠道者优先。
2. 案例研究对象。嘉兴各县(市、区)、镇、村以及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或委托人。研究对象可根据前期合作基础,推荐案例研究人员,但须符合研究人员上述要求;案例研究对象需配合调研活动。
五、申报要求与预立项
1. 申报人采取集中申报和平时动态附条件申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案例研究项目申报。集中申报是指按照每批次案例研究申报时间节点要求进行的集中申报。平时动态附条件申报是指前期共同富裕相关研究成果获得市厅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人员在没有在研案例的情况下可以自主申报案例研究项目。
2. 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嘉兴市共同富裕典型案例征集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iccpr@zjxu.edu.cn。
3. 对集中申报的案例项目,市社科联、研究院将组织专家,按照“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评审,确定预立项案例名单。对平时动态附条件申报的项目,向研究院、市社科联联合备案确定预立项案例名单。
六、研究过程与结项管理
1. 案例预立项后,由申报人全面负责实施,研究周期一般为三个月:
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调研;
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案例初稿;
2022年3月31日前成稿。
2022年4月进行结项验收。
2. 市社科联、研究院将对案例最终成果进行结项评审,确定正式立项案例发文公布并予以结项。同时纳入“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典型案例库”,适时举行研究成果发布仪式。
3. 对结项案例根据成果质量确定课题立项级别:
结项评审合格项目拟列为市社科规划一般课题;
结项评审合格且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项目拟列为市社科规划重点课题;
结项评审合格且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项目拟列为市社科规划重大课题。
4. 成果未按时完成或未通过验收的,按撤项处理。
七、研究成果要求及其归属
1. 案例应主题明确、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应翔实可靠、有数据、有事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突出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过程中的实际成效、工作创新与发展建议,避免将案例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材料。
2. 案例要按照统一体例编写完成,字数在8000-10000字。
3. 案例所有权归嘉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和负责人共同所有,共同署名。
八、经费资助和使用规范
1. 获得预立项的案例研究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用于研究期间的调研差旅等支出。列为市社科规划一般课题的项目在结项之后追加研究经费5000元;列为市社科规划重点课题的项目在结项之后追加研究经费10000元;列为市社科规划重大课题的项目在结项之后追加研究经费20000元。
2. 案例研究经费依据《嘉兴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校级课题使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规定用途和支出范围使用经费,不得通过各种违法、违规手段套取专项经费。
九、项目申报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3-89998825
联系邮箱: iccpr@zjxu.edu.cn
嘉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嘉兴学院中国共同富裕研究院
2021年12月8日
附件:嘉兴市共同富裕典型案例征集表